人民网成都6月25日电 (记者李平)今日,记者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四川省射钉器材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委、法工委以及四川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条例》情况。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苏家春介绍,射钉器材安全管理地方立法,秉持“小切口”理念,着力防范射钉器材非法改制枪支这个关键的安全问题。射钉器材作为建筑装修常用工具,在川内生产、流通和使用十分广泛。近年来,国内各地因火药动力射钉器非法改制、改装枪支引发的暴力犯罪案件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四川作为全国射钉器材的主要生产和集散地,庞大的产销量背后,存在社会保有量大、流通环节失管等问题,而现行管理政策法规面临国家层面监管依据不足、生产销售环节监管乏力、管理现状与产品风险严重不匹配等短板。因此,《条例》聚焦公共安全这一具体关键问题,以“小切口”力求“大突破”,旨在靶向施策、精准发力,着力破解当前安全管理难题,筑牢公共安全防线。
四川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熊意介绍,《条例》只对单位作出规范,谨慎设置公民个人义务,将地方性法规从“为行政机关提供管理手段”转向“保障公众参与社会治理”,避免将公民个人单纯视为管理对象。特别是第11条,鼓励、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射钉器材安全社会监督,依法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条例》同时规定,通过公安机关信息平台登记上传射钉器材流向信息。熊意表示,四川公安机关将在公安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射钉器射钉弹流向登记信息系统,并在互联网端拓展推广微信小程序、网页等便捷端口,实现射钉器及射钉弹标记编号、流向登记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为企业提供更高效的服务体验,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维护公共安全提供更加高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