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部关于口岸经济发展领域的地方立法——《》(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
作为新疆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法治保障,该《条例》的实施将有力促进口岸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发展与促进、服务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四十三条。
博州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王洪宇说:“我们将紧扣《条例》,围绕贸易便利化、投资自由化、数据高效流通、金融服务创新、人才引育管用、科技创新赋能和产业集群发展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一方面,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加快智慧口岸建设,提升通关效率;另一方面,依托口岸区位优势,培育壮大加工贸易、跨境电商等特色产业,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尤其是中亚国家的区域合作,推动口岸从通道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型,形成更多产业发展成果,全方位拓展对外开放格局。”
阿拉山口口岸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和我国向西开放的主通道,近年来发展势头强劲。《条例》第一章第五条规定,海关、边防检查等口岸检查检验机构依法做好口岸检查检验、监督管理等工作,服务促进口岸经济发展。阿拉山口海关综合业务二科科长窦晨军说:“我们将持续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智慧铁路口岸+属地快速通关’改革,为中欧(中亚)班列行稳致远保驾护航;坚持拓展‘公路口岸+属地直通’成效,为人员经贸往来提供更大便利条件;大力支持推动‘保税混矿’‘边民互市+落地加工’等新业态高质量发展,为促进外贸要素流通释放改革红利。”
转入企业视角,政策红利如何转化为竞争力? 阿拉山口新博油气管道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周善征说:“《条例》明确口岸经济发展目标和管理职责,推动口岸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提升通关保障能力,这不仅有利于产品更高效地出口中亚、欧洲,还鼓励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支持境内外、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为我们拓展国际市场、深化与中亚、欧洲企业合作提供了政策保障。《条例》还强调优化营商环境,将为我们创造更公平、便捷的经营条件,相信企业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出口业务将更上一层楼。”
新疆华贸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崔涛说:“《条例》第三十一、三十二条通过两大变革实现效率攀升。第一,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和通关服务时间,确保通关及时、高效、便捷;第二,依托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实现车辆信息提前电子化申报,系统自动分流,为企业实现了三重增效:省时间、降成本、提运力,精准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难题,为企业发展注入强心剂。”
《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新疆开放型经济进入“立法保障时代”。对博州而言,《条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执行的关键,在于将条文中的“促进”二字转化为每个集装箱、每份订单背后的“获得感”。
文:齐丽格尔、李罡、石钰涵
图:博尔塔拉融媒体中心图库
博尔塔拉融媒体中心出品
监审:葛慧慧 编审:彭瑞 编辑:古丽孜热 责编:古丽孜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