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丨余晖
2025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过渡期结束之后政策会不会有变化、下一步如何向常态化转型等问题,一直备受外界关注。
政知君注意到,6月16日至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国中到山西、甘肃、宁夏调研。其间,刘国中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地方对“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工作”的意见建议。
刘国中提到,要坚持稳中求进、先立后破,不搞政策“急刹车”,继续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
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后,为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党中央决定设立五年过渡期。2021年至2025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
过渡期以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取得显著成效。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农业农村部部长韩俊在“部长通道”上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到,“我们有832个脱贫县,过渡期都形成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带动能力强的支柱产业。特别是整个脱贫地区,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的规模这四年一直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
数据显示,经过4年多接续帮扶,脱贫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持续改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21年的14051元增长到2024年的17522元,增速连续4年快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脱贫地区与其他地区发展差距、脱贫人口与全国农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但同时不能忽视的是,防止返贫致贫工作仍存在不少困难问题,具体表现在返贫致贫风险长期存在、帮扶产业基础还不牢固、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压力加大、部分脱贫地区自我发展能力较弱等。
今年3月,农业农村部帮扶司司长许健民在一篇文章中谈及面临的困难和难题,包括“罹患疾病、自然灾害、产业困难、就业不稳、子女上学等各类风险都有可能导致返贫致贫”“脱贫劳动力总体学历不高、技能不强,近1/3以灵活方式就业,存在就业岗位不稳、社会综合保障不足”等。
由此可见,过渡期后不搞政策“急刹车”,十分重要。
事实上,中央层面早已展开部署。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到,“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
中央一号文件提到,“统筹建立农村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和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评估,研究制定过渡期后帮扶政策体系。”
具体来说,就是既要确保在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又要面向过渡期之后,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
如何理解?
今年4月,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魏后凯在《人民日报》撰文提到:
对于低收入人口,主要是针对其有无劳动能力、生活来源等情况,实现差别化常态化帮扶。对那些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采取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实行发展型社会援助;对那些缺乏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着重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实行保障型社会救助。
对于欠发达地区,主要是针对其欠发达程度和不同类型,建立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实现差别化帮扶政策。
5月29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召开。刘国中对过渡期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他说,过渡期后要接续抓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
“要坚持稳中求进、先立后破,坚持分层分类、精准帮扶,把开发式帮扶作为重中之重,优化完善帮扶政策,确保平稳过渡和无缝衔接,构筑更加牢固的防止返贫致贫防线。”
在6月的这次的座谈会上,刘国中重申“开发式帮扶”这一重中之重。
“要将开发式帮扶作为重中之重,研究统筹优化监测体系,加快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将责任、政策和工作有序衔接到常态化帮扶,在兜牢底线的基础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