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正在进行,比天气更热的,是家长群里的“分流”争论!核心就一句:孩子才十四五岁,懂个啥?贪玩不是正常的吗?这么早“一考定终身”,公平吗?关于“初中毕业普职分流”的讨论持续升温。
9年义务教育结束,就是分水岭!作为尖子生奔重点高中;学习不好不坏的进普高;成绩垫底的,大多流向职高、技校;家里有钱的,转身进了私立、国际学校或出国。
对很多孩子和家长来说,“55分流”就像一场噩梦,尤其让成绩普通孩子的家长意难平!
中考期间,家长们议论纷纷:
“这就是培养廉价劳动力!” 孩子才15岁,贪玩是天性!人生方向都没想明白,就被社会“分类”了?太残酷!
“我们70后那会儿高中都普及了!现在反而让15岁孩子上不了高中?倒退了!”
“职高内容相对实用简单,肯混还能学点手艺。硬塞进普高,对孩子更是折磨!” 不是那块料,强扭的瓜不甜。
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何看“55分流”?
一、义务教育法定边界明确
《义务教育法》第2条规定,强制教育范围仅覆盖小学至初中(9年),国家不承担高中教育义务。第12条补充:适龄儿童必须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初中毕业即履行完法定教育义务。
法律没规定“必须人人上普高”!高中阶段(含普高、职高、技校)属于“非义务教育”。国家鼓励普及,但无义务为所有初中毕业生提供普通高中教育。
二、高中阶段分流的政策依据
《职业教育法》(2022修订) 第21条明确普职协调发展,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认机制。
《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教育部教基〔2017〕1号要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
国家根据社会发展需求(需要不同层次人才),通过政策引导普职招生“大体相当”(也就是常说的55分流)。这有《职业教育法》 等政策支撑,目的是优化人才结构,不是故意卡孩子。“大体相当”非强制比例(如55%),各地可动态调整(如江苏实行6:4,山东部分地市7:3)。
三、分流程序的法定保障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分流决策需以未成年人最大利益为原则,禁止剥夺升学机会;《教育法》第37条规定,学生有权根据成绩和意愿选择学校类型,学校不得设置歧视性门槛。
如果家长和孩子对分流结果异议可向各地教育局的仲裁委员会申诉。
职高有春季高考、对口高考!一样能读本科、专科!如果职高管理严格、学风好、真能教孩子实用技能、好找工作,谁不愿意去?关键是现在很多职高成了“差生收容所”,孩子进去学不到东西还容易学坏!可能这才是家长们愤怒的“靶心”!
吵“取不取消分流”不如吵“怎么把职高办好”!让普高、职高成为真正平等、有质量的不同选择,让孩子根据兴趣和能力选,而不是被分数“甩”进去!这才是解决家长焦虑、让孩子各展所长的王道!您支持提高职高质量,还是坚持取消分流? 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