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黎鹏
6月12日,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十九场)上了解到,《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深入总结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工作的有效做法,聚焦破解人才发展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全面借鉴国际国内人才工作先进经验,着力构建具有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的人才制度体系。
2018年4月13日以来,海南省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全力推进“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坚持人才引育用并重,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当前,海南正举全省之力决战封关运作“一号工程”、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加强人才立法工作十分有必要。
据介绍,《条例》共6章、41条。在制定《条例》过程中,各相关部门注重体现中央精神、海南特色,坚持开门立法,强调“小快灵”“短条例”,减少原则性内容表述,增加细化、具化条款。
在强化人才引进培养“双轮”驱动方面,《条例》明确实施“四方之才”汇聚计划和“南海”人才开发计划,围绕重点产业和重要领域吸引、培育和集聚各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搭建各类招才引智平台,破除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档案管理等制约,精准灵活引进各类人才。
在突出人才对外开放和合作方面,《条例》坚持汇聚全球智慧资源的目标导向,围绕增强引才措施吸引力、提高人才领域开放水平,专章规定关于国际人才的相关制度设计。例如,明确引进境外教育资源培养高水平的国际化人才,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境外独立办学学校中全职工作的境外人员可以按照规定参加海南自贸港职称评审、高层次人才认定、人才工程项目及人才奖项评选等。
在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方面,《条例》强化系统观念,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全方位全链条构筑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竞争优势。例如,对统筹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打造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示范区等提出要求,规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应当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
在注重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创新方面,《条例》立足人才以用为本,以人才“授权松绑”改革为重点健全人才使用激励机制,激发人才干事创业热情。例如,规定健全以信任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扩大和落实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并要求用人单位落实各项人才政策,建立健全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拔使用制度。
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方面,《条例》聚焦提高人才服务保障水平,积极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良好社会环境。例如,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人才综合服务保障体系,实行人才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明确人才工程项目的评选、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跟踪考核、动态调整、退出机制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