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会容忍任何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无论是谁、无论打着什么借口,只要触碰到高压线,都应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近日,网上一段“6岁女孩被陌生男子拖进小巷”的视频引发公众关注。6月3日,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发布通报:5月20日下午,嫌疑人刘某某(男,38岁)酒后行至娄底市娄星区涟滨中街附近,拖拽一女童(6岁)进入居民区巷子,后被居民及时制止并报警。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刘某某控制。经侦查,刘某某涉嫌寻衅滋事已被拘留,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看罢相关视频和通报,相信很多人都惊出一身冷汗。应当感谢好心的居民,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及时制止了刘某某的拖拽行为,保护了稚弱的女童不受进一步侵害。
光天化日之下,一个身强力壮的成年男子,强行拖拽女童进小巷,这是对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侵犯,如果不是有人及时干预,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后果,让人不敢想象。而这样的经历是否会给受害人留下难以愈合的心理阴影,也不得而知。
据羊城晚报此前报道,楼上好心爷爷冲下来制止并报警,男子想要逃走,还拿出一包烟和一个红包给好心爷爷,贿赂不成就威胁。男子被抓后,辩解称喝了酒。据家长说,该男子以寻衅滋事,拘留15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寻衅滋事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但对刘某某的恶劣行为,仅是行政处罚明显还不够,警方表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这意味着,就算公安机关对刘某某执行了行政拘留,接下来仍可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通报情况看,刘某某强行拖拽女童,恐怕有酒后滋事之嫌。但要清醒地看到,喝酒并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刑法也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法律不会容忍任何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无论是谁、无论打着什么借口,只要触碰到高压线,都应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保护未成年人,严惩罪行是最好的保护。虽然尚不知涉事男子拖拽女童的目的,但此前一些案例释放的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的强烈信号应当引起重视。比如,在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中,法院判决被告人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就在前几天,阳江一女子街边强拽小孩,幸好被家长追回,涉事女子被刑拘。
回看这起貌似“未遂”的案件,之所以迅速冲上热搜,正因为切中了大众的痛点。从有关通报看,虽然回应了一些公众关切,但具体细节的公开仍有欠缺。对于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贿赂等行为并没有予以披露,而从时间线来看,似乎先有媒体报道,后有警方通报,对于涉事男子的案件调查进展与具体处置情况,仍需进一步公开。对于类似案件,在加快查处的同时加强警民互动,这既是平息公共舆情的需要,也是更好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需要。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柳宇霆
编辑 赵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