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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餐具的卫生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环,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有媒体近日报道,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督促行政机关规范餐具集中消毒行业管理公益诉讼案组织开展“回头看”。检察机关坚持以“个案办理”推动“系统治理”、以公益诉讼检察助推餐具集中消毒清洗行业整治的做法获得了消费者和餐饮企业的广泛好评。
检察机关办理的这起公益诉讼案将卫生餐具不卫生的乱象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下,同时也敲响了监管警钟——对餐具消毒企业不妨“消消毒”。
从瓮安县人民检察院的调查情况来看,餐具消毒不卫生问题绝非个案。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察监督过程中,瓮安县检察院查询“12345”民生服务热线群众反映线索时发现,群众举报餐具消毒不卫生达13人次,且时间跨度长达一年多,排除了偶发性可能。举报内容涉及餐具上有异物、包装未标明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等,而部分问题的矛头直指餐具集中消毒清洗企业。很多饭店的餐具交给消毒企业统一清洗消毒,这些本应承担保障餐具卫生安全责任的企业却成了卫生隐患的源头,实在令人气愤和担忧。
这一乱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部分消毒企业为降低成本,在清洗、消毒环节偷工减料,不按照规范的工艺流程操作,甚至忽视基本的卫生要求。比如,使用劣质的洗涤剂和消毒剂,缩短消毒时间,不对消毒后的餐具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等。另一方面,监管的缺失和不到位也是重要因素。相关行政部门对消毒企业的日常监管存在漏洞,检查频次不足,监管标准不严,执法力度不大,导致一些违规企业未能及时得到惩处。此外,行业准入门槛较低,缺乏有效的资质审核和管理机制,使得一些不具备卫生条件和专业能力的企业混入市场,加剧了行业的混乱局面。
面对餐具不卫生的严峻形势,必须用“法律之水”给消毒企业“消消毒”,让法律成为维护餐具卫生安全的有力武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餐具集中消毒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增加检查频次,扩大检查范围,做到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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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郭元鹏(媒体人)
编辑:李诗尧
校对:马杨
审核:管仲瑶徐秉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