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5月27日讯(全媒体记者 罗艾敏)5月27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5月27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相关法案。罗艾敏 摄
今年3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为了推动细胞和基因产业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有效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生活的需求,制定该法规很有必要。”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
经过调研,二次审议稿对部门职责和职责权限进行了修改完善,增加了“教育、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职责;同时,增加一款,规定“湘江新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本区域促进细胞和基因产业发展的相关措施”。
加强相关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二次审议稿对被采集人、研究参与者、受试者、患者、受检者的知情同意、自主决定、随时退出等权利义务规定作了完善,明确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机构在从事细胞和基因相关活动中应当严格履行知情同意程序。
为确保生物安全,提高伦理审查效率,二次审议稿还增加了“对可能存在较大风险、需要开展专家复核的细胞和基因科技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等规定。
此外,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审议意见提出,伦理审查耗时过长,建议增加建立伦理审查快速通道、加快伦理审查时效的内容。二次审议稿增加“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细胞和基因临床研究、临床试验项目进行伦理审查,作出审查决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