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生态环境部微博消息,5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应询表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已经走过了十年的历程,从破题探索迈向了深化落地,成效显著。
首先,通过顶层设计,制度体系逐步完备。在立法方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已经纳入了一部基本法,八部单行法,一部党内法规,形成了“1+8+1”立法的格局。在地方立法层面也取得了重大进展,据不完全统计,有28个省份在40多部地方性法规当中纳入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内容。
第二,强化督导调度,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已经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范围,纳入中央对于省级党委、政府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生态环境部印发了5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线索清单,共计纳入4.6万条线索,交由地方核查办理。
第三,狠抓案例实践,案例的质效显著提升。截至5月26日,全国已经累计办案5.51万件,涉及赔偿金额330亿元,累计推动修复土壤约5700万立方米,地下水6500万立方米,地表水7.4亿立方米,林地约1.6亿平方米,草地约5.4亿平方米,湿地约410万平方米,农田约1000万平方米,清理固体废物约9800万吨,有力地推动了美丽中国建设。结案的效率持续提高,各地以磋商方式结案的案件占比超过95%。生态环境部还先后发布了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十大典型案例等。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强化督导考核,继续完善各项制度,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大力开展案例实践,积极推动将改革成果纳入法律。在统筹推进的“统筹”二字上下功夫,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逐步实现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
南方网、粤学习见习记者 吴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