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就网民反映江西赣州“人躺在ICU居然写下欠条法院判还钱”一事,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通报:经调查核实, 上诉人胡某青并非本案借款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法院将依法纠错,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5月24日,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信访局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参会人员包括赣州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赣州市经开区法院院长、上犹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上犹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以及上犹县东山镇南河村民胡显青的妻子黄香莲等。
上游新闻记者从两名参会人员处获悉,会上,赣州市经开区法院院长就一审错误判决向黄香莲诚恳道歉。出借人朱才明聘请的律师袁荣军会被司法惩戒。
5月24日的座谈会上,黄香莲首先问到:一审判决已做出,她已上诉并缴纳了诉讼费,现已查清借钱一事与其丈夫胡显青无关,下一步法院会如何处理?
赣州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会依法纠错,一审错误判决会被撤销,并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赣州法院纠错程序已启动
黄香莲表示,接到一审开庭通知后,她先后奔波于村委会、医院、法院、保险公司、律所等地,不仅耽误了上班,还支付了交通费,法院理应赔偿。赣州市中院相关负责人答应了黄香莲的赔偿请求。
座谈会上,赣州市经开区法院院长表示,因该院的错误,徒增诉讼之累,他诚恳向黄香莲及其丈夫胡显青道歉。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座谈会上,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广东华商(赣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袁荣军接受出借人朱才明的委托后弄错被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此,上犹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袁荣军会被司法惩戒,“我会向上级汇报,我来督办。”
会议召开完后,黄香莲告诉记者,法院知错即改,她很欣慰;对处理结果,她很满意。
记者了解到,找朱才明借了两万六千元的胡显青,借钱时是一名辅警,现已从警队离职,在外务工。他债台高筑已被列为失信人员,处于失联状态。与会人员表示,会设法促成朱才明与借钱的胡显青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