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5月20日消息,交建股份公告称,近日收到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皖 1202 民初 7488 号】,判决被告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公司工程款 5499.07万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赔偿工期延误损失 270.39万 元。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目前处于上诉期内,尚未生效,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涉案金额 5769.46万 元。
来源:金融界
上一篇:昀冢科技:诉讼一审判决后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