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每一笔公帑,是有效有为政府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下称《条例》),与时俱进完善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规定,强化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责任落实,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
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建设节约型机关,是决策层做出的庄严承诺。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就是要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基于权在法下的信念落实依法治国,让全国人民过上好日子,建立健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同时,这也有利于各级机关和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进而基于正确地做事的原则,真正有效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实现有效市场与有限有为政府的相互助推。
修订后的《条例》,是一个完整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覆盖范围之广、颗粒度之细,极大地收缩了权力的自由裁量空间,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供系统性、规范性、法治化的制度保障。
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在当前国际环境依然复杂严峻,不稳定、不确定、难预料因素比较多,国内周期性、结构性矛盾交织的形势下,政府过紧日子,不靡费公帑,体现的是党政机关与民同甘共苦的坚定决心。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及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虽属个别现象,但确实不能忽视这些个别现象带来的极大负面影响,更须警惕这些个别现象背后是否存在“蟑螂定律”。
这要求社会各界正视问题,并科学合理地提供试错容错的包容空间,不放过任何一个显性问题,也不过度夸大问题的严重性和伤害性,甚至要警惕和坚决杜绝那种认为揭丑就是破坏形象、折损信用的遮丑避过心态,真正如《条例》开宗明义指出的“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不回避问题,让党政机关的行权行为能被有效定义,公开识别,畅通传导和评价,从而真正有效定量定性何为节约、何为浪费,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打好基础。
如果说定义何为节约、何为浪费等是基本前提,《条例》第二章明晰的财政预算管理、政府会计制度、公务卡制度及政府采购制度等改革,将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供场景化跟踪系统、信息传递和交易机制以及评价分析工具。
这些机制和工具一旦有效落地,将有助于素描出党政机关行权的信息流、资金流、任务流、人流、物流和控制流,使党政机关的行权具有可追溯性,构建起基于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的识别和规范系统,提高政府不靡费公帑的能力。
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成为真正具有约束力的可信、可行承诺,《条例》在第九章的宣传教育和第十章的监督追责,做了全面系统的自约束。
强化内部监管,将有助于从治理机制角度压实党政机关不靡费公帑的职责。当然,如可适度引入外部监督和约束,提高群众参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动的渠道畅通度和便利性,形成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的监督力量,不仅有助于降低个别靡费公帑的发现成本,还能提高监督追责的威慑力和权威性。
建设节约型机关,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是决策层发出的庄严承诺,这需要广泛的宣传教育入耳润心,更需要俯下身段把更多监督评判赋权给社会,让从严的自律与公开透明的社会监督水乳交融,才能形成上下互动的信念和行动共识,凝聚起全社会的力量攻坚克难,完成伟大民族复兴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