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鸣)5月15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日前,该厅与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下政府采购助力绿色发展的“加速键”。
《通知》明确,对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和旧城改造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使用的建材属于《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明确为“必选类”的,应当全部采购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绿色建材,确保应采尽采;属于“可选类”的,各实施城市可结合本地情况自主选择使用性价比高的绿色建材产品,但选用种类应不低于建筑项目所涉及建材种类的40%。鼓励将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纳入政策实施范围。
同时,积极推进绿色建材采信工作,滚动发布绿色建材采信目录,鼓励各地优先采购绿色建材产品采信数据库中绿色建材产品。积极推进绿色建材电子化采购交易,促进绿色建材产品采信数据、交易平台、采购管理系统等互联互通。积极探索开展通用类绿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购,鼓励开展跨区域联合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