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4日,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辽宁正昊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4月23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刊登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2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浩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本所律师也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题进行了审议并表决,包括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多项关联交易等,所有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4,000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程序符合规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