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江皓轩、冷霜报道:5月13日上午,《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南沙金融30条”)发布活动在广州南沙举行。来自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企业的代表共同见证这一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开放创新的里程碑时刻。
锚定南沙金融新定位
“南沙金融30条”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及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围绕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加强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发展特色金融服务、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完善金融监管机制等方面提出30条措施。
广州市委常委、南沙区委书记刘炜在会上指出,2024年南沙金融业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已高达10.8%,这一政策发布标志着南沙金融改革步入全新阶段。为此,刘炜提出四大落实方向:一是强化科创金融服务,发展产业链金融和供应链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债券等融资模式;二是构建特色金融体系,深化气候投融资试点,拓展航运金融和数字金融;三是深化与港澳规则衔接,推动跨境支付、信用融资便利化,促进期现货市场联动发展;四是优化跨境投融资环境,加快人民币跨境使用便利化,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
政策聚焦五大领域
为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此次“南沙金融30条”聚焦五大关键领域释放开放红利:在创新创业支持方面,为科技创新、高端制造业、海洋产业等提供多渠道融资支持并重点扶持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在跨境互联互通方面,有序扩大港澳居民代理见证开户试点银行范围,深化“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并完善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机制;在特色金融体系方面,依托广州期货交易所、广州数据交易所等平台发展绿色金融、航运金融及数字金融,推动广州数据交易所与香港数字资产交易平台战略合作;在规则衔接突破方面,创新运用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及QFLP、QDLP试点,探索与港澳在资本市场、保险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在风险防控机制方面,构建粤港澳金融纠纷一体化解决平台,强化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体系并建立政策实施评估机制保障平稳落地。
广州市政府副市长赖志鸿在会上强调,建立紧密联动的推进机制,发挥省南沙工委、市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等机构的作用,强化省、市、区三级合作,统筹全市资源,形成协同工作格局;根据省级部署,细化政策,结合广州及南沙实际情况,参照“南沙金融30条”,建立工作台账,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表和任务图,确保政策精准实施、有效果。他透露,未来将推动绿色转型,加快制定广州市化工行业转型金融标准,建设特殊资产管理集聚区。
十年改革再启新篇
自2014年“南沙金改15条”实施以来,南沙累计落地超百项金融创新成果。当前,南沙正推进“海港、空港、数港、金融港、人才港”五港联动战略,其中金融港作为关键一环,将依托政策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吸引全球金融资源集聚。
广东南方金融创新研究院理事长陈刚指出,南沙被选为政策核心承载区,与其战略定位和区位优势密切相关。相较于2014年的“金改15条”,“南沙金融30条”通过六大任务板块(创新、开放、跨境、民生、监管、保障)实现了系统性升级。陈刚认为,新政策“内容更全面、可行性更强”,将助力南沙成为“国际金融枢纽的重要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