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5月12日消息,江西长运公告称,子公司于都城南客运站有限公司涉诉讼,案件所处诉讼阶段为二审判决。子公司在一审中为被告、二审中为被上诉人,涉案金额包括工程款1850.88万元及窝工损失168.84万元、逾期付款利息278.89万元。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其他相关方向原告支付工程款,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原告上诉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构成影响。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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