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有罪,的确应该受到惩罚,但是对他的惩罚不能现在执行,而应该一年后再执行!”曹彬担任徐州知州时,有一个下属犯错,事实查证清楚后结案,曹彬却出人意料地做出了这样的处理决定。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曹彬是北宋时期的开国名将,他曾经协助宋太祖赵匡胤平定海内,在平灭后蜀、征伐北汉、南唐等战役中屡立战功。虽然功勋卓著,官高位显,但是曹彬为人却一直宽厚仁爱,无论对待君主、同僚还是下属,他都始终态度庄重,谦逊有礼,在历史上有“宋良将第一”的美誉。
曹彬在北宋先后担任左神武将军、检校太傅、节度使等职,在担任节度使期间还曾经兼任徐州知州。
曹彬画像,图源网络
曹彬担任徐州知州期间,他的一位属下因为犯法而被拘押,案件审理清楚后应该承受“杖责”的处罚。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曹彬却迟迟没有下达执行杖责的命令,一直拖了一年之久才下令杖责这位官员。
曹彬一向秉公执法,从来不会徇私舞弊,他的这种异常举动就令人十分费解,于是就有下属问曹彬,为什么会这样对待这名犯官。
曹彬缓缓说道:“我听说这个人去年才刚娶了媳妇,如果当时他犯事时我就杖责他,恐怕他的父母会认为是新媳妇对他不利,新媳妇难免会遭受公婆的虐待,那她就不能在这个家里面生存。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所以我才把处罚延缓。虽然是缓期执行,但是也让他受到了必要的惩罚,没有枉法的嫌疑。”
曹彬画像,图源网络
曹彬这种做法显然既有人情方面的考虑,也有法理方面的约束,堪称是温情执法的典范,也因此被认为是“缓刑”制度的发明者。
在法律史上,“缓刑”的明确提出是在19世纪的美国波士顿,曹彬的实际做法却比这一名词的提出早了九百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