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登记条例》将从明日起施行,新《条例》的修订,从便民服务、家庭辅导、权益保障、信息管理等多方面进行了完善,既回应了社会关切,也为婚姻登记工作提供了更清晰的法律指引。
今日,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的王清玲律师团队为大家解读新《条例》带来的变化,同时提醒大家:在办理婚姻登记时,适时利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了解新变化,核实婚姻基础信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全国通办,就近办理
律师表示,《条例》第二条明确,内地居民的婚姻登记机关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省级政府确定的乡镇人民政府。这就进一步推动婚姻登记服务下沉,实现了婚姻登记服务“全国通办”,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条例》第五条新增规定,要求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并引入专业人员提供辅导等,帮助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条例》第七条新增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可为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预约、颁证仪式等服务,并鼓励邀请双方父母参与,以增强婚姻登记的仪式感,体现对婚姻的尊重。
不收费,隐私有保障
律师表示,《条例》第六条进行了多项明确规定,如:婚姻登记机关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这就避免了个别地区变相收费,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如: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非法提供,违者将依法追责,这就强化了婚姻隐私的保护。另外,第六条新增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发现疑似被拐卖妇女或家庭暴力受害人时,应及时报告或劝阻,并提供救助途径,这就强化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倡导文明婚俗
律师表示,《条例》首次明确提出“治理高额彩礼问题,倡导文明婚俗”,体现了国家对不良婚俗的治理决心,有助于减少因彩礼引发的纠纷。此外,《条例》第十二条重申《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在婚前如实告知对方,否则另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这就减少“骗婚”风险。《条例》第十六条明确,离婚登记需双方亲自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应核对材料并询问情况,确保离婚自愿性。值得关注的是,《条例》第十七条新增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可在离婚登记过程中提供心理辅导、调解服务,减少冲动离婚。
严惩虚假登记
另外,律师表示,《条例》明确严惩虚假登记,第十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核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书面材料,询问相关情况,并对当事人的身份以及婚姻状况信息进行联网核对,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第二十二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办理登记、泄露隐私、玩忽职守的,将依法追责。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出具虚假证件或材料的,除承担法律责任外,相关信息将记入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高违法成本。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晨迪 图片 新华社责任编辑 常莉娟 编辑 黄一可 审核 张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