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作为一种国际通行的解决争议的有效方式,它不仅满足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需求,而且还承担起现代化法治社会服务的重任,为完善社会机制,改善投资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的作用。
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队伍主要由来自国内法律、经济、科技等领域的知名教授、高级律师和在金融、交通、房地产等方面的资深专家以及仲裁、审判、经济管理工作中经验丰富的人士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常州仲裁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及评估审核,2024年10月,240人被聘任为第七届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我所刘白宇律师被聘任为本届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我所律师表示,履职期间,将充分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保障委托方在法律框架内的自主选择权,通过构建平等协商的对话机制,激发现代公民的法治意识与契约精神。在争议解决过程中,注重运用法律规范与公序良俗相结合、专业判断与社会经验相统一的复合型解决策略,借助调解协商、专业仲裁等多元化方式,力求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兼顾人文关怀,实现纠纷解决的公正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