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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期
近日,某平台账号“卤味鸭老板”
发布一则短视频
一店员打包卤鸭时发现变味
他转身为顾客更换新鲜货品
此时原位置上的天花板突然掉落
店员幸运躲过一劫
该视频被多家媒体转载
赞其为“好人有好报极速版”
4月22日,@抖音黑板报 通报:
4月17日,“卤鸭店老板拒售变质鸭躲过天花板坍塌”事件经转载传播走红的同时,有网友举报其场景、事件存在摆拍痕迹。如,卤锅内疑似为空,“卤”字白纸张贴月余始终整洁,较多质疑声指卤鸭店并无实际经营,疑似摆拍。平台随即做以下核实:
1)与账号当事人取得联系询问真实情况。当事人称,自己为卤鸭店老板,视频为监控记录,但前来购买的顾客是自己的同事。后又表示不熟悉平台规则,不知道作品需要进行“虚构演绎”的标注,自己发视频的初衷是做账号,但已打算注销该账号。平台进一步问询其卤鸭店营业执照及门店天花板情况时,当事人称门店是借朋友的,拒绝提供证明材料。
2)核查当事人账号发现,此前其多条视频均为店内剧情视频,并在发布时自主标注“虚构演绎”字样。与其自称不了解“虚构演绎”标注存在矛盾。
综合考虑视频内容及当事人提供的信息,4月18日晚,平台对视频处置下架。同时对该账号禁言30天,限制营利权限60天,禁言期间账号禁止关注,抹除违规视频增长的粉丝。事件如有后续发展,平台会积极处置,也欢迎网友提供线索。
1、没有标注“虚构演绎”的摆拍视频是否属于传播虚假信息?
2、摆拍视频是否会触犯法律
本栏目邀请了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武卓越律师、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高明律师、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于晓楠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陈竞开律师就相关话题进行法律解读,供读者参考。
没有标注“虚构演绎”的摆拍视频
是否属于传播虚假信息?
当前网络时代,越来越多的“博主”通过摆拍的方式,拍摄迎合热点时事或者容易引起争论的短视频,却故意不在视频中标注“虚构演绎”的字样,使视频浏览者误以为真,从而加深与视频浏览者的共鸣,赚取眼球,获取流量。
传播虚假信息是指故意或过失地制造、散布不真实、不准确或具有误导性的内容,可能对社会、个人或公共利益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如果没有标注“虚构演绎”的摆拍视频,内容存在不真实、不准确、误导性的特点,且对社会、个人、公共利益造成了负面影响,则属于传播虚假信息。
摆拍视频是否会触犯法律
传播虚假信息往往会浪费大量的公共资源,给社会风气和公共道德带来负面影响,扰乱社会秩序,有的还会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从不同层面对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进行打击。
(1)治安管理处罚。对于情节较为轻微的传播虚假信息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民事赔偿。违法行为往往伴随着侵权行为,如果在摆拍视频中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如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刑事处罚。对于情节严重者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刑事犯罪。如《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然,根据摆拍视频内容的差异,也存在触犯其他犯罪的可能。如摆拍视频内容存在侮辱、诽谤他人等情形的,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存在视频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可能构成虚假广告罪,等等。
随着摆拍视频越来越多,视频内容的下限也越来越低,各大平台也逐渐意识到摆拍视频的危害,纷纷出台相应的应对举措,如限制帐号功能、列入黑名单等。而“净化网络”不仅仅是平台的责任,每一位网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应的规则,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共同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
声明
以上仅供读者参考。本文观点不代表任何最终的法律意见,由于相关信息来自读者单方面描述的情况,本文仅从公益普法角度就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讲解,并不代表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意见,不代表任何最终的法律结论,亦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结果的依据,如须办理具体法律事务,还请携带证据材料及相关文件,到具备法律服务资质的专业机构咨询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如果符合申请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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