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4日,近日,晨光电机发布了其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本制度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制度明确了关联方和关联关系。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具有多种情形,如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等;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关联关系包括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等,并需从多个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制度还规定了关联交易的范畴,包括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 17 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交易时应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并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对于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公司发生符合特定标准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一定规模的交易,应当比照相关规定提供评估报告或者审计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在连续 12 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应按照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应规定。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具备合理商业逻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方的某些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内容明确具体。
公司应规范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严格执行回避表决要求,在相关决议公告中披露表决情况及表决权回避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于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可提前预计并根据预计金额履行相应审议程序。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