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讲了“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危害及多发的原因”、“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常见类型”以及“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今天,我讲一下“如何应对调查”。
我在检察院搞了5年侦查,审讯过不少嫌疑人,也询问过不少证人;还搞过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审查过很多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至今为止,又做了18年刑事律师,审阅过的案卷堆积如山。
关于应对调查,我总结了一些个人的看法,可以供你参考。
当然,你不一定是被调查的对象,但是你有可能担任证人。作为证人,办案人员也是有可能会找你询问的。
关于应对调查,我总结了五点:即少说、实说、慎说、坚持和及时求助。
1.少说
即问什么,答什么,别扯远了。
我办理的受贿案件中,就存在一种情况。即当事人以为收了钱,退了就不是受贿罪了。
于是,为了自证清白,说明他不爱钱,他就说他收了谁多少钱,后来退了。
结果“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办案人员就凭他自己说的线索,做实了其受贿事实。
其实,收钱后退还,不一定不构成受贿罪。关键是不是“及时”退还。
判断“及时”退还的方法,是自始至终没有受贿的犯罪故意。当我把这个法律规定告诉他时,他悔之晚矣。
2.实说
记得就记得,记不得就记不得,别支支吾吾,模棱两可。实事求是地回答问题,是最轻松的。
说真话的好处是,你不需要去记自己曾经说过什么。
凡是说假话的,他得使劲记忆哪些是假话,防止以后说漏嘴。
所以,说谎的人会很累,其精神更容易被击垮。
3.慎说
回答问题前先想好,想好后再说。这样不至于前言不达后语,搞不清自己到底说了些什么。
4.坚持
坚持实事求是,不要反复无常。
反复无常是最令人反感的。哪怕你说的是真实的,但若是反复变化,也终将真假难辨。
比如,有经验的侦查人员就知道:找证人取证,必须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一次性到位。
如果一而再、再而三地去询问证人,证人因顾虑重重,其证言只会一次比一次更模糊,最终导致证言前后矛盾、模棱两可,没法使用。
5.及时求助
如果被逼迫说假话,一有机会就立即纠正。
2013年,我们为某厅级干部辩护。
他为了保护其儿子,在办案人员审讯时,讲了不少假话。
比如,他说他放了200万元赃款在某人手中。其实,根本就没有。
后来,办案人员就找到某人,审讯了某人五天五夜。某人实在受不了了,就承认是有200万元在他这里。并打电话给公司财务人员,将200万元汇入办案单位账户里。办案人员才让某人回家。
一回到家里,某人马上就把这几天的遭遇写出来。
然后,形成书面报告,分别送到了某市人大、政法委、检察院和纪委。第二天,他又到省城,把报告分别送到了某省人大、政法委、检察院和纪委。
正因为他这个工作做得好。最终,这200万元没有被认定为赃款,办案单位全额退还给了他。
他不但没有被卷入本案,也没有受到经济损失。
所以,若被冤枉,一定要及时求助。
最后,祝你平平安安,生意兴隆!
—————————————————
何忠民律师,湖南省邵阳县人,1997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其后分配到国家检察机关工作八年,2005年至今从事律师工作,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和企业危机管理工作,尤其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辩护。
其每年亲自承办的案件一般不超过10件。不过,凡是其亲自承办的案件,必亲力亲为,全力以赴,把辩护工作落到实处,力争把每一件案子办成经典案例。
执业十九以来,办理过厅级、处级、科级等领导干部、公务员职务犯罪案件数十件,办理过企业老板、高管经济犯罪案件数十件,绝大多数都实现了预期的辩护目标,深受客户好评。
现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刑事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