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的常态化建设,市龙镇全方位提升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水准,为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筑牢坚实的法治屏障。11月25日,记者了解到,石龙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在10月至11月期间对受理的17宗法律援助案件开展质量监督活动,通过“三举措”着力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水平发展。
贯彻标准,完善监督体系。石龙司法分局以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活动为抓手,全面贯彻广东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细则。认真对照评估细则全要素,全面自查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同时,完善全镇法律援助质量监督体系,保障案件服务有章可循,构筑标准服务规范架构,提升援助能力有法可依。
建制立库,设立准入条件。石龙司法分局设立石龙镇法律援助律师库,对法援律师实行“准入制”和“评价制”。分局根据律师业务特长设立分类管理制度,确保入库律师执业已满一年以上,且未有案件近一年来被评为不合格。分局还结合最新的办案标准,就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归档各环节对法援律师进行全程指导和专项培训。
全面排查,做好质量评估。石龙司法分局对已办结和受理中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面排查,电话回访率达100%,对其中两宗群体性案件采取不通知的临时性庭审旁听,就承办律师的庭前准备、庭审秩序、法庭辩论以及代理技巧等予以评分。分局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和填写调查表等方式全面听取受援人对承办律师履职情况、服务态度、承办满意度等方面的建议,打通法律援助监督“最后一公里”。
南方+记者 何建文
【作者】 何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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