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
2024年1月5日,禹城市张庄镇某电动车专卖店老板卢某来到张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申请调解。他称李老太从店里购买三轮电动车后一直未付购车款,多次讨要未果。调委会受理此案后,为快速厘清其中的法律关系,联合张庄司法所成立的“律来帮”法律诊所,以“法律专家+专职调解员”调解服务模式,高效化解了这起涉及三方当事人的纠纷。
老太迟付货款 到底是何缘由
事情要追溯到两个月前,当时李老太从卢某店里购买了一辆三轮电动车,双方约定半个月内支付购车款9500元。不料,一周后发生了意外,李老太骑行时与一辆柴油三轮车发生了刮擦,柴油车上装载的木材将三轮车刮倒在地,柴油三轮车车主王某竟扬长而去。李老太顾不上身体的疼痛,骑上车径直追到了王某家中。王某见李老太找来,便有意协商处理这起事故。双方商议后,决定到卢某店里进行车损鉴定。
在卢某店里,李老太要求更换一辆新车,而王某仅同意对车辆进行维修,双方在换新车还是维修的问题上争执不下。卢某见状,主动提出由他作为中间人调解,当场承诺由他先进行维修,王某承担维修费和2000元的车损费,维修后若李老太满意,车损费支付给李老太。若李老太不满意,可以给她换新车,车损费则支付给卢某。双方同意了这个方案。维修过后,李老太对维修结果不满意,她再次请求换新车。王某却坚决不同意换新车,并表示车损费也只能支付1000元。为此,李老太拒绝将车开回去,也一直未向卢某交付购车款。
多方研判探实情 联动调解寻突破
调委会受理此纠纷后,调解员王新升和谢化才首先与当事人进行了电话沟通,然而当事人的态度都非常强硬。李老太气愤地表示,刚买新车几天后就遭遇事故,而且王某发生事故后逃逸,本就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从一开始她的要求就是换新车,否则不接受卢某的调解,是卢某承诺若维修后不能恢复原样就给换新车,她才同意调解的。现在车维修后自己不满意,却没人同意给换新车了。她现在唯一诉求就是换新车,在此之前绝对不会支付购车款,“卢某愿意起诉就起诉去吧!”
卢某也觉得十分委屈,自己本是好心调解李老太和王某之间的纠纷,没想到反而要由自己承担损失。王某则称,自己已经承担了维修费用,可以额外给李老太1000元弥补损失,多余的钱他不会再拿。
面对如此复杂的情况,张庄镇调委会主任韩娇娇借每周五法律专家定期到“律来帮”法律诊所“坐诊”的时机,组织调解员与法律专家召开案情分析交流会,启动“法律专家+专职调解员”模式。两位调解员对购车、事故发生等案件事实进行了梳理,“律来帮”诊所法律专家、山东金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娜进行了法律关系分析。
律师认为,李老太与卢某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虽然李老太以车辆损坏为由拒付车款,但在未解除合同或有法定抗辩事由的情况下,其拒付行为可能构成违约。另外,李老太与王某之间的交通事故由王某负全责,王某对李老太的车辆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基于新车受损且王某全责,李老太要求换新车有一定合理性,但在卢某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后,若维修后的车辆符合正常使用标准或达到调解协议约定的标准,她坚持换新车且拒付车款的行为可能存在不当,若卢某的维修未达到承诺标准,她有理由要求进一步解决。
经过几轮讨论,大家认识到此案的关键点在于车损费的多少。如果能够确定一个合理的车损费,或许就能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最终,与会人员经过研判确定了调解方案。律师李娜和调解员王新升、谢化才组成调解团队,由律师向各方解释法律关系和责任,促使各方妥协。两名调解员发挥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通过走访车行、请教专业人士,确定车损费的合理范围,说服当事人接受调解方案。
一案调解两案结 皆大欢喜赢赞誉
随后,调解团队再次约见王某,并由律师向王某解释了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调解员也从情理角度劝说王某换位思考。经过耐心劝导,王某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同意支付2000元车损费。
调解员王新升、谢化才又马不停蹄地与卢某进行沟通协调。调解员王新升提出,由卢某回购此车,王某向卢某支付2000元车损费,李老太再从其处购买一辆同款新车,并现场支付购车款9500元。卢某起初并不同意,认为这个方案会让自己承担较大的损失。调解员王新升向卢某强调,卢某关于可以给李老太换新车的承诺是具备法律效力的,若现在不同意换新车,则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接受这个调解方案,既可以避免诉讼带来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也可以维护在当地的良好声誉。经过调解员的反复劝说,卢某最终同意了这个方案。
经过两天的全力调解,各方当事人签署了调解协议,并于当天履行完毕。此案的成功化解,既实现了案结事了,又维护了三方多年的乡亲情谊,还为当事人减去了诉讼成本,实现了高效维权。事后,当事人向禹城市张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送来两面锦旗,一面印有“用心求得最优解,为民情怀天地鉴”,另一面印有“费尽千般口舌苦,公正解我烦愁事”,表达了对调委会工作的认可和赞誉。
近年来,禹城市司法局通过开展“一所一品”项目创建,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等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下沉一线,引导辖区司法所改革创新,深入挖掘在人民调解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形成亮点品牌加以实践推广。
张庄镇调委会依托张庄司法所于2022年开设了“律来帮”法律诊所,采用“法律专家+专职调解员”服务模式,为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诊疗”,已成为具有镇域特色的矛盾纠纷化解品牌。自“法律专家+专职调解员”服务模式实施以来,张庄镇调委会累计接待群众上门咨询900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3件,指导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50余起,主持调解重大疑难纠纷4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100%,进村“巡诊”30余次,普法宣传已覆盖全镇35个行政村,受益群众达6000人,打通了人民调解和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成为服务为民、普法惠民、有口皆碑的知名品牌和助推基层依法治理、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强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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