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法定继承案件,双方各退一步,最终达成协议。
9月初,原告刘某一纸诉状递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刘某父亲生前房产。2016年刘某父亲与赵某再婚,一直一起居住在刘某家中。今年年初刘某父亲因病去世,刘某想向赵某要回父亲名下房产,可赵某拒不配合,声称是刘某父亲留给自己的,不会搬离。在了解事情经过后,法院干警第一时间联系赵某,但因为赵某年事已大,与人沟通困难,于是法院干警又联系赵某的女儿,当面对此事进行调解。 承办法官考虑到当事人双方也属于亲人,为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在“既要修复双方关系,又要妥善化解纠纷”的办案思路指引下,耐心安抚双方情绪,听取双方意见表达,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从情、理、法三个角度释法明理,劝说双方以和为贵、珍惜亲情。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各退一步,赵某放弃房产继承,留给赵某居住。同时,赵某居住期间,赵某女儿也愿意补偿刘某25000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起继承纠纷得以圆满化解,了却了双方当事人的烦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