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徐笙 向玲
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某技术有限公司因货款起纠纷,经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双方达成了庭外调解。日前,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撤诉,该案案结事了。
2022年3月,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某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约定了付款金额、付款节点及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合同履行过程中,某技术有限公司支付了部分款项。今年8月中旬,因某技术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付款节点支付货款,某科技有限公司无奈之下,将其告上了武汉市江夏区法院。
8月21日,案件受理并进入诉前调解阶段后,首先由第三方调解组织安排专业调解员预先调处。但调解员在调处过程中,始终无法与某技术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调解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调解员遂将案件流转至武汉市江夏区法院买卖合同专业审判团队,经查询获知,某技术有限公司曾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进行过诉讼且该案系调解结案。经辗转联系,武汉市江夏区法院买卖合同专业审判团队工作人员与某技术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取得联系并将本案相关诉讼材料通过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给某技术有限公司。
多次沟通后,法院工作人员迅速组织双方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欠付货款金额并无争议,但就货款给付方式及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存在较大争议。某科技有限公司坚持要求一次性给付货款并要求某技术有限公司承担逾期付款利息。但某技术有限公司请求分期付款且要求免除逾期付款利息,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工作人员结合该案合同约定及履行情况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从案件事实到法律规定,再到判后执行等多方面,从当事人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详细分析。9月19日,双方达成庭外调解,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撤诉,该案案结事了。
据介绍,武汉市江夏区法院民二庭成立买卖合同专业审判团队以来,着力优化团队人员配置,加强诉前调解,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践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办案要求,通过与区工商联、民商事金融调解中心持续紧密合作,加强诉前调解和庭前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更为高效、简便、经济地解决在诉前,推动涉企纠纷高效、低成本实质化解,打造公正法治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经营主体的获得感和法治体验感。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