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龙县积极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探索“3+2+N”一站式工作法,围绕法律援助、调解服务、律师服务、普法宣传等七项职能,推动实现群众进一扇门解决基本法律服务的需求,为辖区居民、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服务。
“三个零”,延伸服务触角。推行公共法律服务“零距离”“零障碍”“零等待”工作方式。按照“城区半小时、乡镇一小时”服务圈要求,建成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至全县每个角落。各站点设立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绿色通道”,对特殊群体简化程序和手续,实现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对符合条件的紧急案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实行当场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切实提升案件审批质效。
“二重保障”,助推矛盾化解。构建“援调结合、调解先行”双重保障机制,统筹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劳动、金融等10个行业调解委员会专业优势,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业务力量融合,在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同时,了解受援人的情况,征询申请人意见,对表示愿意调解的,面对面将信息推送给人民调解值班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立即启动有管辖权的调委会组织调解,推动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业务协同、工作互补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格局。目前,共成功调解案件10宗。
“公共法律服务+N”,满足群众需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妇联”“公共法律服务+残联”等多个多元服务模式,在收到群众的法律服务申请后,及时与相关部门联动,使公共法律服务从“单线作业”到“多元融合”,满足群众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来源《黔西南日报》
编辑 尹莉
二审 王太师
三审 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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