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其子公司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及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重大诉讼。案件中原告徽商银行要求被告张家界市中电嘉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等合计172,390,342.86元。经过二审调解,双方达成分期履行担保责任的协议。
来源: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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