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居无定所,被朋友闫女士一家照顾直至去世,生前立下遗嘱,愿意让朋友为其养老送终,并由朋友继承其拆迁所得权益。
老王去世后,闫女士起诉要求其继承人给付60余万元。
10月13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最终法院支持了闫女士的诉讼请求。
来源:北京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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