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期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谋划了新时代贵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
据了解,集体林是我省森林资源的主体,是贵州优良生态环境的主要支撑,是林区群众最大的家底,是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023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各省要结合实际加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任务”。
贵州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也是南方集体林区,省委、省政府坚决扛起生态保护政治责任,研究出台《贵州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锚定“四区一高地”主定位,统筹保护与发展,加快推进森林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持续提升森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目标。近期目标是到2025年,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确保森林质量稳步提高。远期目标可以概括为“三个更加、四个持续”,即森林经营更加科学高效,支持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林权价值增值途径更加多样,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质量持续提高,林业发展条件持续改善,林农收入持续增加。
《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贵州生态文明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健全,为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指挥棒”,让广大林农吃下了“定心丸”,给林业企业注入了“强心针”,为美丽中国、多彩贵州建设加注了“助推剂”。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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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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