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便民作用,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路,享受家门口的诉讼服务,近日,淄博博山法院开发区(域城)法庭成功巡回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5年,被告从原告处购买住宅一套及车库一个,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被告仅支付部分购房款。被告认为原告出售的车库因设计原因不具备车库功能,且车库定价远高于住宅价格,不同意支付剩余款项。
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孙雪萍速裁团队采用巡回审判方式上门处理案件。法官助理张娜和王琛对涉案车库处进行现场勘验,走访了解其他村民当时购买车库的价格,结合争议焦点进行释法说理,并积极为双方搭建沟通的桥梁,最终促使双方通过扣减部分购房款的方式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结束后,针对原告村委会存在的共性问题,例如出售房屋时不签订书面合同、交易流程不规范、证据意识不强等,孙雪萍速裁团队及时发出司法建议。
近年来,开发区(域城)法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载体,将部分具有典型教育意义和涉及民生的案件作为巡回审判(调解)的重点,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走进村居,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通过具体案例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来源: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编辑:朱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