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某控诉丈夫赵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异性同居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为此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 然而,法院立案后,沈某却突然申请撤诉,而背后原因竟然是女儿玲玲(化名)以割腕方式阻止父母离婚。
承办法官知悉后,并未直接准许撤诉,而是第一时间组织家事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对赵某、沈某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深层分析玲玲出现此行为的主要原因,从教育方法、心理疏导等提出指导意见,使夫妻双方认识到自己身为父母的失职行为。
同时,在法官与心理咨询师的不懈努力下,通过耐心地引导,聆听玲玲心声,让她逐渐打开心扉,讲述自己的真实想法,帮助玲玲从愤怒、无助的情绪中抽离,并同意与父母双方进行深入地沟通。 最终,玲玲理解了父母要分开的决定,意识到父母即使离婚也会一如往昔爱护子女,并表示今后不会再伤害自己。
(记者:章程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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