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黄星)日前,《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方位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对外发布,强调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增强人力资源开发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福建提出,分级分类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综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使用,提升工作质量。加强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适时公布专业需求情况,优化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支持省属、市属高校增设福建省主导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民生急需等领域的专业。实施毕业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对就业质量不高的专业调减或停止招生。
福建明确,加强技工教育联盟建设,培育建设一批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组建海峡两岸职业技能教育联盟,支持台湾优势特色产业企业与省内技工院校合作办学。实施“技能福建行动”和“匠心技能”教育实训提升工程,建设技能人才实名制信息系统,实施终身培训跟踪管理。健全以市场化培训为主导、行业企业自主培训为主体的职业技能培训供给体系,力争每个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有公共实训平台,每个县(市、区)有公共实训基地,实现人人、处处、时时可接受职业培训,允许用于企业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建立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
此外,依据该实施意见,福建还将推动在普通高中阶段开展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推动将职业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作为公共必修课程纳入高校人才培养方案,推动就业教育与思政教育、专业教育深度融合,鼓励毕业生进厂房、进车间、进园区、进县乡,推广制造业企业“师带徒”就业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对到位于县乡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定期公布毕业生去向指引,引导毕业生形成合理就业预期。
作者:黄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