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刘楠 向玲
四名大学生被拖欠薪资,多次催要无果,一纸诉状将武汉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了武汉市江夏区法院,近日,经法院利用线上调解的方式,成功帮助四名大学生追回了被拖欠的报酬,也解决了企业的涉诉负累。
吴某、袁某、张某和廖某是某大学的学生,四人准备利用假期勤工俭学,经介绍,四人在武汉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工作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8月25日,每月工资为3000元,开学后一周内进行结算。却不曾想,四人辛苦工作一个暑假,开学后却迟迟没有收到劳动报酬。在自行联系无果之后,吴某、袁某、徐某、廖某决定利用法律的武器,今年1月9日,四人分别向江夏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武汉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劳动报酬2000元至5000元不等。
江夏法院收到案件后立即着手送达,但通过原告提供的地址、电话均无法联系被告公司。如果通过公告送达,确实可以依法进行开庭、判决,但却无法使大学生实际快速拿到劳务费。故承办法官辗转多方找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经询问,刘某承认欠付吴某等人劳务费的事实,但表示公司目前资金周转困难,四个人在上班期间存在迟到早退、损坏公司财物等行为,应当扣除部分劳务费。
为推动案件进展,早日帮助大学生拿到欠付的报酬,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核实情况,同时就案普法,向刘某释明原告主张欠付报酬合法有据,向四原告释明应当在其主张金额中适当扣除迟到早退、财物损失的金额。同时从情理角度出发,指出大学生兼职与年轻人创业均实属不易,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合议。最终,刘某同意支付四名大学生劳务费共计7600多元。
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线上调解,在立案15天后各当事人即签订了调解笔录。
承办法官提醒,大学生兼职打工本是好事,但在锻炼实践能力的同时也要增强法律意识。尽量在兼职前与雇主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协商好工作时间、劳务费等事宜。留好相关证据,如证明自己工作事实的证据,关于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报酬支付等进行协商的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完成工作的证据等。如产生纠纷,尽快与劳动、公安、司法等部门联系,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上述四案纠纷的成功化解,既帮助大学生维护了权益,彰显了公平正义,又化解了企业的涉诉负累,给企业创造了喘息和发展经验的空间,传达了司法温度,积极生动地用能动司法推动了诉源治理工作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