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在我国有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 近些年因彩礼引发的纠纷频发。 近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婚约彩礼再审审查案件。庭长郭玮巧妙对当事人进行疏导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撤回再审申请,调解一事结案两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再审申请人程某(女)与被申请人李某(男)经媒人介绍相识,于2023年1月17日按照农村风俗习惯举行结婚仪式后同居生活,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共同生活后因缺乏了解,无法共同生活下去,无奈决定分手,但是对于彩礼返还数额双方一直未能协商一致,李某将程某及其母亲诉至法院,本案历经一审、二审和执行程序,双方矛盾始终未能得到解决,反而不断升级恶化,程某亦向商丘中院提起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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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该案后,郭玮通过仔细阅卷和电话联系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意识到简单裁定结案并不能起到很好的效果,案结事不会了结,便本着彻底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原则,采取先听证再调解方式,明晰了双方争议焦点,洞察了双方难言之隐,循循善诱、因势利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法官和特邀调解员联系当事人亲属,通过向当事人及其亲属多轮释法说理,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找出双方矛盾症结,并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未登记结婚、当地风俗和经济水平、彩礼数额和用途、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提出返还彩礼的参考性意见。经过郭玮多次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对于彩礼返还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向法院提交了撤回再审申请书。让婚俗回归本心,让彩礼回归礼法,至此,这起因婚约财产引起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本案的成功调解是商丘法院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的又一个缩影。商丘法院本着法理融合的调解理念,努力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审理各类案件,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缓和群众之间关系,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
(来源:商丘天平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