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围绕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这个重点,立足检察职责提出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的履职重点。
事实上,最高检发布《意见》旨在完善金融检察体制机制、优化金融生态,明确今后一个时期金融检察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方法措施;但同时,也彰显了最高检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推进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这对于金融业来说等于是从法治层面构筑了又一道坚固的屏障,金融业防化风险的能力将得到更加有效的提高。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最高检发布的《意见》,对金融业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法律制度规范,这是之前从未有过的。而此次《意见》将金融检察工作由之前的单一领域向全领域推进,实现金融检察工作全面化,将消除金融检察工作的空白,弥补金融检察制度上的缺陷,对提高检察机关参与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推动金融业全面健康发展将营造优良的法治环境,也将使我国各种金融乱象能得到更有效整治,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在法治上也将更加有保障。
在刑事检察方面,《意见》强调未来检察机构着力抓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将重点加大惩治金融风险高发领域金融犯罪力度,突出打击各种名目非法金融活动。这项工作目前仍是整治金融秩序和提高金融风险防化能力的“重头戏”,各种非法金融活动也是诱发我国各种金融乱象的根源和酿造金融风险的最大隐患。检察机关介入整治非常金融活动,算是抓了整治金融乱象的“牛鼻子”,只要检察机关下决心,我国金融乱象就有办法根除。
二是持续加大对洗钱及其关联犯罪的追诉力度。目前,通过各类金融业务进行洗钱、偷税漏税、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仍然比较猖獗,金融监管机构单方介入也显得力不从心,而最高检明确持续加大对洗钱及其关联犯罪的追诉力度,将使洗钱犯罪活动得到进一步遏制,不仅能有效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也能有效保护广大民众金融财产不受损失。
三是依法妥善处置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风险。这一条对当前维护金融稳定也至关重要,目前不少中小银行机构由于经济环境变化,金融风险增大;但应该在处置中小银行金融风险与维护中小银行经营安全之间要寻找到一个平稳点,既要化解金融风险,又要确保处置中小银行机构风险不引发大的社会金融震荡甚至是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检察机关介入,有如手持“尚方宝剑”,中小银行机构风险处置将更加有法可依,依法处置,能有效消除各种“趁火打劫”混乱无序行为。
四是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这是目前中国资本市场的一大通病和顽疾,久治不癒,一些存心不良的上市公司为欺骗公众、浑水摸鱼故意诱发市场混乱达到非法圈钱而实施的惯用手段;多年来只靠金融监管机构显得势单力薄,无法根治。检察机构持续介入,并确定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和遏制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行为,等于是打蛇打到了七寸,未来中国资本市场这两类犯罪必将大大减少,中国资本市场风气将更加清纯,投资者的权益也将得到最大的保护。
五是坚决惩治金融腐败犯罪,以精准有力的刑事追诉惩治金融犯罪、震慑金融犯罪、预防金融犯罪。这一条就今天而言,尤其重要。因为要确保我国金融业稳健运行、不断推进金融改革开放,必须有清纯的金融经营队伍和金融监管队伍作后盾,如果金融系统腐败丛生,不仅会使我国金融业发展失去正确方向,也会使我国金融业更加没有后劲,我国金融队伍不仅会失去战斗力,党对金融系统的领导也会虚化,最终金融业是一盘散沙,无法为经济复苏提供强大的金融推动。
在民事检察方面,最高检最心高质效办理金融领域民事监督案件,重点加大对金融领域逃废债、“砍头息”“套路贷”等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着重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强化民事检察与刑事检察的有序衔接,加大对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维护公平诚信的金融市场秩序。这也是当前保护金融消费者最需要的法律制度;之前我国金融生活中一直存在“校园贷”、“现金贷”以及其他名目繁多的非法贷款行为,这些贷款其实都是“套路贷”,贷款人一旦入套就难轻易出逃,轻则被诈骗本金几倍甚至数十倍的高额利息支出,会陷入沉重的债务怪圈;重则被逼陷入家破人亡的惨境。
经过多年打击,情况有所好转,但仍没完全根除,对我国民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对此,此次最高检将强化这类金融欺诈和套路贷的案件监督与打击力度,必将对套路贷起到“棒杀”作用,形成强大的社会威慑力。同时,也对故意逃废金融债务等行为起到强大的围堵作用;整个社会金融消费者权益将得到最大保护,故意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也将无处遁形。
在行政检察方面,将结合刑事案件办理积极推进与行政机关“反向”衔接工作。这是当前最为重要的一环,最高检决心这么做,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新期待的具体体现。这也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可避免对被不起诉人遗漏行政责任承担问题的出现,更有利于实现效率与公平在执法与司法环节的平衡;与行刑正向衔接共同形成有力打击违法行为的藩篱,让违法者受到相应处罚,这对于维护金融稳定、保护金融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将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
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最高检将围绕国有金融财产保护、金融账户敏感个人信息保护、涉金融领域电信网络诈骗治理、金融行业反垄断等法定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并积极探索拓展普惠金融、养老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公益司法保护。
这是当前社会广大民众最需要的东西,目前金融账户信息泄密、金融领域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比较猖獗,虽屡经各部门治理,目前仍然形势严峻,最高检决心开展这方面公益诉讼检察,让大量投诉无门的普通受害民众有了自己的“主心骨”,也看到了希望,相应金融消费权益也将得到更有效的保护;尤其是普惠金融、养老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公益司法保护将得到全面推进,未来我国在普惠金融、养老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的发展将进入一个高速期,广大民众的金融获得感、满足感和保护感将更强、也更有信心!
(原文发布于新京报 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