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弱势群体是一种公德心的表现,而拯救罪恶的人是不是公德心的表现?是不是犯罪?
自以为正义的人一般都会认为“正邪不两立”,必须要和罪恶的人划清界限。在他们的意识里,世界上的人分为两种,一种是好人,一种是坏人。在金庸的武侠小说里经常出现这种判断,所谓的名门正派要消灭邪魔外道,要以大欺小,甚至用下作的手段,结果把自己变成了邪魔外道,而所谓邪魔外道的人却可以揭穿名门正派的伎俩,维护正义,把自己变成了名门正派的人物。所谓的正邪不两立,只是一种错误的观念,没有看到正与邪的相互转化,也没有看到世界的复杂性。正义的人通常可能掉入道德陷阱,正如别尔嘉耶夫所说:“同恶斗争经常产生新的恶————不宽容、狂热、暴力、残酷和凶恶感……对善自身的爱,对善的不懈追求,常常导致对待人的态度上的凶狠、不友好和无情……道德的悲剧就在于,道德意识不能战胜残忍、贪婪、嫉妒和恐惧,因为所有这些情绪状态都具有假借善而显现的能力。善人在自己的善中经常是残忍的、贪婪的、嫉妒的、因恐惧而颤抖的。道德生活的悲剧性使我们怀疑善是有问题的。我们不能突破到善恶的彼岸去,就像尼采所愿望的那样,因为此世的恶时刻在环绕着我们。但我们也不能完全停留在此世的善一边,因为这个善自身很容易变成恶……善和恶都具有用最矛盾的形式装扮自己的能力。”
善与恶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相互转化。善良的人可能会变成恶人,而恶人也可能改邪归正,变成善人。梁山好汉被逼无奈,才做了强盗,杀人如麻,却过上了好日子,而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事例也着实不少。善良并不只是体现在言语上,还体现在行为上。当然,也不能绝对这样判断,有人好心办坏事,有人坏心办好事,却都以行为和结果来判断,似乎可以获得人们的理解。用善良装扮自己,掩盖恶行,本身就是一种罪恶。善良的人会独善其身,也会兼济天下。善良的人不但要自己秉持善良的属性,而且还要感染别人,要拯救罪恶的人。佛度有缘人,不管有缘人是不是个善良的人,都会得到佛的度化。甚至地藏王菩萨要常驻地狱,度化地狱里的鬼,发誓“地狱不空,誓不成佛。”那么,这种行为是不是失掉了善良的原则?
拯救罪恶的人是一种善良,但要分清罪恶之人值不值得拯救。倘若一个连环杀人犯要人拯救,就只能获得精神上的救赎,却并不能获得肉体上的免罪。当然,不知悔改的罪人,谁也无法拯救他。拯救人要看人的罪行,还要看他被拯救之后有什么悔罪的表现,会带来怎样的结果。倘若纳粹都被拯救,后世会不会兴起新的纳粹?谁也不敢保证。倘若贪腐分子都被拯救,是不是会出现大量贪腐现象?谁也不敢保证。由此来看,古代皇帝登基之后大赦天下是没有什么道理的,甚至只是宣扬“皇恩浩荡”,把法律当成了没有原则的东西,也就不让犯人逍遥法外了。
罪恶的人是不是没犯什么罪,只是有违风俗道德,就被人们视为罪人?果真如此,就没必要大加鞭挞。毕竟,“法无禁止即可为”。风俗道德只是一种适合宣讲的东西,却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人们被道德驯化,会用道德眼光判断人和事,却并不会用法律来看待人和事。真正的罪人是违反法律的人,却并不一定是违背风俗道德的人。当然,法律是统治阶级制定的,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并不能以此推论法律是不好的,也不能以此断定法律执行力有问题。
人都是有肉体和意识组成的,意识出现了偏差,整个人就会出现问题。罪犯并不是生来就是罪犯,而是受到了后天环境的影响。倘若社会公平公正,人们都能安分守己,就不会有罪犯产生。毕竟,社会进化了,人们从小受到道德熏陶,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可是,社会并非那么理想,有很多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发生,甚至发展时间长了,这些不公平和不公正的现象被人适应,被人视为再正常不过的现象。如此一来,适应了社会规范的人并不一定是善良的人,而不适应社会规范的人,被人视为罪恶之人的人也不一定是坏人。要看站在统治阶级立场还是站在老百姓的立场看问题了。
农夫和蛇的故事,还有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都说明不能拯救罪恶之人,以免反受其累。要是真的那样,就证明佛的伟大,但佛家有除恶即是行善的道理,让人不禁钦佩。拯救罪恶之人,倘若他们不再作恶,做了好人,就是行善;倘若他们继续作恶,拯救他们就是犯罪的表现。要是直接惩恶扬善,就更是行善积德了。只是,人们大多失去了惩恶扬善的心思和能力,是为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