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新闻从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获悉
近日,一宗因员工职务侵占引起的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在深圳福田得到了化解
案件具体情况如何?
我们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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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互联网搬家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之便
侵吞了货车司机交纳的违约金及卖车款
据了解,货运司机刘某曾在某互联网搬家公司的平台上接单跑货运。因资金不足,刘某便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向A公司承租车辆。刘某、某互联网搬家公司和A公司三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A公司购买货运车辆,车辆挂靠在互联网搬家公司名下,由互联网搬家公司代为办理车辆年审等工作。
图源:IC photo
后来,受疫情影响,包括刘某在内的很多司机业务量骤减,无力支付租金。无奈之下,司机们只能终止合同履行,按照惯例向互联网搬家公司交还车辆并支付违约金。
孰料,该互联网搬家公司员工梁某
在收车后私自转卖
同时侵吞了司机们交纳的违约金及卖车款
后梁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判赔互联网搬家公司160多万元。然而,这笔钱未得到全部退赔。
2021年起,A公司与某互联网搬家公司就案涉融资租赁纠纷和赔偿款项进行多次协商,但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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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公司提起39宗诉讼案件
货车司机被告上法庭陷入困境
2023年1月,A公司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该互联网搬家公司及各司机。
法院经审查发现,因梁某的职务犯罪行为,A公司共向法院提起39宗诉讼案件。
“车没了,钱没了,现在还要成为被告,背上沉重的债务……”在法院接待室,当事人刘某谈及案情时,情绪十分激动。
未收回租金的融资租赁公司、被诉承担违约责任的互联网平台公司、失去车辆陷入困境的货车司机……如何更好的化解纠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三步走”巧解“连环案”。
☞ 第一步,庭长牵头,成立专项小组,对该系列案件进行梳理,对重复立案的,告知原告A公司自行撤回起诉。
☞ 第二步,通过开庭审理、调取证据、总结裁判思路,专项小组达成统一处理意见:以交车时间点为界限,结合司机前期已支付的租金以及其向梁某所支付的违约金等情况,核算司机和某互联网搬家公司的责任分担。
☞ 第三步,对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研判,综合考虑到各方权益保障,决定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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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出手”调解
39件案件“三赢”结案
专项小组选定陈玲法官牵头化解该系列案件。
据了解,陈玲首先逐案核算了各司机和某互联网搬家公司应承担的金额。随后,其找到某互联网搬家公司和A公司的主要业务负责人,经过十几轮的沟通协调,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 某互联网搬家公司以2.5万元一台的价格,向原告A公司支付尚欠租金;
● 原告A公司撤回所有案件的起诉并不再追究各司机的责任。
至此,这起困扰三方数年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39件案件最终以“三赢”的结果结案。
“法院始终站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新业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竭尽所能为企业减负纾困,为我们提供了及时、专业的法律支持,对公司发展给予了有力的支持。”事后,该互联网搬家公司给法院发来了《感谢信》。
这起因员工职务侵占引起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成功调解,突显了第三方调解在解决矛盾中的关键作用。在第三方的力量介入之后,为当事人提供了客观、公正的调解平台,促成了双方的和解,不仅实质性的解决了三方纠纷,同时修复了被破坏的社会关系,为各方的继续合作、新业态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积极条件,并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利益,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次成功的调解不仅解决了具体纠纷,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经验。
科普时间
何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如何处理该类合同纠纷
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是指在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价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发生的纠纷。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的规定,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的构成以及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对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作出认定。
对名为融资租赁合同,但实际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按照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
如何处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发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时,当事人首先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 如果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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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一新闻综合自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杨迪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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