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门法院开发区法庭妥善化解了一起涉6人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公司当庭筹备现金支付6位劳动者钱款共计225000元,有力促进纠纷实质化解。
严某等6人系南通某公司员工,因不满公司调岗主动离职后,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严某等人诉请依据不足,对其仲裁请求未予支持,严某等6人遂诉讼至海门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该案涉及人员较多,第一时间详细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当得知类似情况的劳动者除起诉的6人外,还有一批劳动者在观望该案处理结果时,承办法官心中警觉,该案如处理不当极易引起群体纠纷。于是下定决心,案件决不能简单一判了之。工作繁忙,就利用中午休息时间与双方耐心沟通调解,充分释法明理,促进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公司终于同意给予6人一定补偿,6位劳动者也体谅公司的经营不易,与公司握手言和。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6名劳动者与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当场向劳动者交付钱款225000元。至此,一起群体纠纷圆满化解。
近年来,海门法院开发区法庭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业法庭,始终坚持“双平衡、双保护”的原则,在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辖区企业保驾护航。下一步,将持续强化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探索高效解纷的有力路径,促进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张文)
编辑:李小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