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2月26日消息,花溪科技公告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相关制度,该制度还需要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该制度的制定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并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新制度详细规定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和更换机制,以及独立董事在履职中的权利、职责和工作条件。
根据新制度,独立董事应具备法定的任职资格,并有独立性要求和足够的相关经验。其中,独立董事人数应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并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时,提名者需进行核实并披露是否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独立董事的选举需通过股东大会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制度强调,独立董事应当每年至少在公司工作十五日,并行使监督决策、参与重大事项讨论等职责。对于特定议题需要取得全部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才能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审计调查、提议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等。
独立董事的职责还包括制作工作记录、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并应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提交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并确保独立董事得到应有的津贴。
该制度的具体内容将进一步促使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发挥更实质性的作用,特别是在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方面。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来源: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