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送小孩上学被撞,陈某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地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陈某送孩子上学的路线与陈某从家中至单位上班的路线为反方向,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最后,法院判决人社局作出的决定书认定事实不足,依法应予撤销并重新作出认定决定。(1月18日潇湘晨报)
这场关于“这条路算不算上班路”的争议,从人社局到法院,最终给出了一个让无数人心里一热的答案:法律的路,也该允许有“绕行”的温度。
这不是一道简单的几何题。人社局的尺子量出路线不符,而不予认定。算法清晰,逻辑冰冷。
法院看到的,却是另一幅地图。这幅图上,不只有单位和家两个点,中间还有一个绕不开的“学校”。这条折线,是无数职场父母每一天的真实轨迹。法官的笔,画出了一条更关键的线:法律与生活之间的连线。判决书里写道,送娃上学是“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活动”,即便方向相反,只要在合理时间内、以上班为目的,就是“合理路线”。
生活的路,从来不是理论上的直线。它是送孩子上学的那个转角,是顺路买早餐的那个摊点,是下班后去父母家看一眼的那段绕行。这些“绕路”,构成了责任的闭环,支撑着一个普通人能准时坐在工位上的全部基础。
有些部门以前似乎陷入了一种“机械正确”。认定工伤,像在审核一张标准化的送货单:出发地、目的地、最短路径、准时抵达。差一点,仿佛就“货不对板”。可人不是货,人的生活更不能被简化为点对点的位移。法律规定的“合理”,其灵魂在于“合情之理”,在于对人之常情的体察。
劳动者脚下之路,是由工作和生活共同铺就的。法院这次判决,实质上是认可了这种“复合型通勤”的正当性。它没有改变“上班途中”的边界,而是拓宽了对“途中”生活的理解。这并非放宽标准,而是校准准星,让制度的准星对准劳动者真实的生活状态。
有人担忧,这样会不会开口子,以后随便绕远都算工伤?关于此,法律自有分寸。判断的关键在于“日常工作生活所必需”和“合理”。接孩子是必需,闲逛购物则未必;固定的、必要的绕行是合理,无关联的、任意的远行则不然。法律保护的是生活的必要褶皱,而非任性的涟漪。
这个案例,折射出时代的光谱。在老龄化与三孩政策交织的今天,劳动者的双肩,一头担着工作,一头担着家庭。我们的制度,是否做好了承接这种复杂性的准备?工伤认定,只是其中一环。它提出的更深层问题是,公共政策如何能更像一个“懂生活”的伙伴,而不是一个只会测量直线的考官?
判决之后,陈某的工伤认定得以重启。但比这个结果更重要的,是它传递的信号——法律看见了。它看见了早晨电动车后座上的孩子,看见了那一段看似“反方向”却充满责任感的颠簸。这条送娃的路,最终被认定为上班之路,实质上是将家庭责任纳入了社会劳动的价值拼图。
归根结底,社会的温暖与进步,不仅体现在道路的宽畅,更体现在它对普通人生活中那些“必要绕行”的包容程度上。让上班的路,能够堂堂正正地经过孩子的校门、父母的楼前、菜市场的人间烟火。这条路,才算真正接上了地气,通向了人心。
路,在每个人的脚下,更在制度的视野里。当法律的目光愿意追随一个母亲送娃的车辙弯上一程,我们便知道,那条通往公平与体面的路,正在脚下延伸。
作者 丁慎毅
责任编辑 何丹
责任校对 杨飏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