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获悉,去年,宁夏人民调解工作主动延伸服务触角,创新工作机制,全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万余人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7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7.1%。
2025年5月,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村民李某向某农业科技公司赊购了36.2万元的化肥,约定当年11月前结清欠款。到期后,李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支付。面对企业的催款压力和农户的实际困境,大河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介入调解,于12月24日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李某确认欠款,并承诺于2026年3月底前分5次付清。
在平罗县姚伏镇,村民小刘因秋收误收邻居小王家玉米,双方争执中致小王手指受伤,赔偿问题让两家关系降至冰点。平罗县司法局姚伏司法所联合当地派出所启动“警司联动”机制,调解员耐心疏解,最终小刘诚恳道歉并当场付清赔偿,小王也表示谅解,两家重归于好。
面对知识产权纠纷、新业态劳动争议等新型矛盾,宁夏在重点区域设立知识产权调解组织12个,实现市级全覆盖。设立区域性、行业性新业态调解组织14个,配备专职调解员69人,实现了对快递、网约车、直播等重点领域的服务全覆盖。
筑牢防线,关键在人。宁夏持续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从“经验型”向“知识型”转变。通过专题培训、实战演练等方式,为调解工作注入专业新动能。目前,已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将大量风险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自治区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宁夏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矛盾预防化解能力,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记者 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