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知识产权纠纷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郑华峰 王燕平/浙江省宁波市司法局
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统筹指导全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在制度机制构建、组织队伍建设、模式探索创新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为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全市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已成功调解知识产权纠纷5690件。
健全制度机制体系,夯实知识产权调解法治根基
加强立法保障。2025年,宁波市司法局参与起草的《宁波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正式施行,明确建立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指导非诉调解、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并推动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纳入地方性法规,以法条形式固化与之密切相关的工作举措。
构建协同机制。宁波市是全国首批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城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深度参与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在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2021年会同市市场监管、公安、法院、检察院等12个部门建立宁波知识产权综合体,并推动调解组织、公证机构、律所等机构入驻,实现专利预审、纠纷调解等177项知识产权事项“一楼通办”。
完善流程清单。2023年,宁波市司法局推动以建设法治政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公布市级行政调解事项清单,首批清单涵盖市场监管等11个部门共30项事项。联合市委政法委、市中院等部门印发《宁波市诉前调解工作流程指引》《宁波市诉前调解工作流程图》,建立知识产权纠纷等各类涉诉纠纷的民、商、行分流机制和调解优先原则,强化司法确认与调解协议的衔接。
加强组织队伍建设,筑牢知识产权调解人才基础
建立调解网络。坚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协同发展、“公益化+市场化”协同化解原则,最大程度聚合各类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资源和力量。2016年,成立全省首个版权纠纷调解群众性组织——宁波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现有以调解知识产权纠纷为主的人民调解委员会3家、商事调解中心2家。此外推动成立县(市、区)设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室,在市场监管领域设立行政调解委员会11家,形成了一个覆盖全市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网络。
优化调解队伍结构。广纳专业人才,面向社会选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退休法官、技术专家等担任专兼职调解员。目前,全市知识产权类调解组织共有专兼职调解员204人。严格规范管理,推动建立全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等制度,对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进行全员备案、全面规范,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建立专家团队,鼓励各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利用法院、律所、高校等资源组建咨询指导专家队伍,借助专家的专业知识化解疑难复杂知识产权纠纷。
加强专业能力提升。依托宁波调解学院,通过“线上+线下”培训方式,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类法律法规、调解实务等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调解员队伍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能力。围绕涉外知识产权等涉外商事纠纷,成立全省首个国际商事调解员培训基地和资格认证中心,设置国际专业调解、知识产权调解等培训课程,探索培育涉外知识产权调解人才。截至目前,全市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方面已累计培训4000余人次。
创新调解模式方法,提升知识产权纠纷化解质效
加强事前预防。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靠前服务、前移关口,为企业提供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合规指导、风险预警、纠纷调解等多元服务,强化知识产权纠纷源头治理和提前预防。
加强事中调解。指导调解组织积极探索运用各种合法有效手段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成效,如运用中立评估、大数据等方式,准确进行侵权判断、损失评估;依托“共享法庭”“知识产权在线调解平台”等数字平台,提供知识产权调解“一站式”数字化服务;探索调解增值服务,在调解纠纷的同时为当事人提供专利风险排查、知识产权经营建议等服务。
强化事后履行。加强与法院、仲裁、公证等机构对接,完善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探索开展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债权文书公证等工作,不断提升协议履行率。2025年,宁波市鄞州区鄞源商事调解中心在调解一起涉诉著作权侵权案时,引入公证提存机制,将当事人赔偿金提存至公证处,在对方当事人撤诉后再由公证机构转付给对方当事人,消除了双方对于支付赔偿金和向法院撤诉先后顺序的争议,确保调解协议得到及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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