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天高效调解超3亿海上风电融资纠纷案
——上海海事法院护航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年12月15日,随着最后一台风机成功启动,我国离岸最远海上风电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标志着我国海上风电向深远海迈进取得了又一重大突破。
就在这片波涛汹涌的东海之上,一艘艘庞大的自升式风电安装平台船矗立于风浪之中,巨大的吊臂缓缓升起,不断进行着海上风机的吊装作业。然而,“热潮”之下,暗流涌动,新型纠纷不断涌现。
“从第一期租金开始,每一期付款都出现了延迟。第八期的款项至今仍有缺口,后续租金更是分文未付。”法庭上,原告某租赁公司代表难掩焦虑:“被告反复请求我们体谅他们的困难,但巨额资金长期被占用,我们的压力又该如何纾解?”
这起标的额超3亿元的海上风电融资租赁纠纷案,牵动了十方当事人,纷繁复杂,剪不断、理还乱。
如何妥善解决纠纷,依法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如何尽快化解矛盾,避免影响“大国重器”设备的持续运营?
上海海事法院法官巧用调解方式,快速调处这起伴随海上风电产业涌现的新型纠纷,为海洋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
海上风电项目租金“断供”
东海之滨,风车林立。
毗邻上海洋山深水港,上海市东海大桥风电场作为亚洲首个大型海上风电场,因世博会而诞生,它的建设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在探索绿色低碳能源发展上的坚定决心。
海上风电安装平台船,这类代表着清洁能源未来的大型设备,造价动辄数亿乃至十数亿元,其建造、运营往往高度依赖融资租赁这一金融模式——由租赁公司出资购买设备,企业通过“融物”实现“融资”,再以分期支付租金的方式获得设备使用权直至最终所有权。然而,当租金支付出现长期、大面积的逾期,这象征着绿色希望的巨轮,其背后的金融链条也面临着断裂的风险。
这场纠纷的源头是2020年7月签订的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当时,原告某租赁公司与被告一,即某海洋工程公司约定,原告以售后回租方式出租自升式风电安装平台船,为被告一融资3.46亿元,租期5年。被告一应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合计4.42亿元,若逾期支付租金或与第三人合同违约,原告有权加速到期全额租金、罚息等违约责任。
为了确保这笔巨额债权的安全,融资租赁项目中常见的风险控制手段——多元化担保被充分运用。就在合同签订同日,另外八名被告分别与原告签署了《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不仅有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更押上了数套房产和对风电安装至关重要的专用设备,如液压打桩锤、液压动力站等,并质押了相关公司股权,共同构筑起一个“多重、立体化”的担保网络。
这种“设备抵押﹢房产抵押﹢股权质押﹢多方连带保证”的组合,是大型、长期海上风电项目融资中分散风险、保障债权的常见模式。
然而,在原告融资款支付完毕后,被告一的租金支付却屡屡出现问题。比如,原定于2022年1月支付的一期租金,迟至2023年8月才开始支付,一期剩余租金直到2023年11月才支付完毕,单期逾期时长超过600天。更令人忧心的是,这种拖延并非个例——前7期已付租金无一按时支付,第8期仅部分支付,后续租金则完全“断供”。
2024年4月,原告将九名被告诉至上海海事法院,提出包括支付租金2.57亿元、逾期罚息6600万元等共计超3亿元,以及实现连带保证、抵押、质押等11项诉讼请求。
78天高效妥善化解纠纷
“海上风电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投资大、周期长、设备专用性强,融资租赁是其发展的重要支撑。”该案标的额巨大、主体众多、担保结构复杂的特点立刻引起了主审法官杨婵的重视。
“风电项目的建设周期长,设备使用寿命也较长,一般需要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与融资租赁产业关系紧密。此类大型项目牵涉甚广,漫长的诉讼程序不仅成本高昂,更可能影响设备的有效利用和产业链的稳定。”
“涉案标的额巨大且关系复杂,我们处理的时候一定要快速、精准,避免因诉讼程序用时较长可能导致的负面影响。”
“必须要清晰界定各类型担保的效力、顺位及实现路径,避免一案结而多案生的情况。”
围绕如何高效、稳妥解决纠纷,合议庭进行了多次评议。
“我们需要探索一条既能刚性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又能柔性化解债务危机、最大限度减少对产业生态冲击的路径。”
对此,合议庭决定先进行调解工作:“摸清各方的核心诉求是弥合分歧、设计可行性方案的基础。调解方案还必须依法有据,并且具有确定性和可执行性。”
原告方最迫切的需求是快速、安全地回收资金,但对调解后被告能否履约,特别是如何高效追索分散的八名担保人,存在深度忧虑。九被告方在法官释法明理后,承认债务责任,但强烈希望解除对其核心资产,比如房产、关键设备、股权的查封措施,以恢复自身“造血”能力和寻求新融资的可能。
经过多轮深入、务实的磋商,在法院主持下,原告和被告于2024年7月达成了突破性的调解协议:原告同意减免部分租金及罚息,各方确认债权2.36亿元。债权先通过涉案的风电平台安装船变卖款进行偿还,调解协议规定于2024年8月底之前完成变卖,若变卖款不足以支付所有债权,被告需在收到通知6个月内一次性偿还剩余债权金额。对于九被告的财产保全措施,也将根据债权金额偿还进度进行逐步解除。
调解协议中还明确了各担保人(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的责任承担方式与顺序,若九被告违反协议,债权金额将不再减免,且原告有权通过处置抵押物、行使质押权、追索保证人等方式实现债权并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协议签署生效,风电平台安装船顺利售出。此后数月,原告逐步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各被告的相关财产保全措施。目前所有查封、冻结措施均已解除。
这场涉及十方当事人、诉请超3亿元的纠纷,于78天内化为无形。
而后,风电安装平台船重新投入了使用,为海上风电场项目的运营继续贡献力量。
护航“蓝色”新经济
调解跑出“加速度”,背后体现的是上海海事法院护航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
全球风能理事会发布的《全球海上风电产业链发展报告2025》显示,截至2025年9月底,我国海上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4461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新增并网容量为350万千瓦,连续五年稳居全球首位。然而,在这片充满机遇的“蓝色疆域”上,风险与挑战也随之而来:伴随海上风电产业规模扩大,新型的纠纷、案件不断出现。
上海海事法院顺利调解的这个案件的核心标的物为海上风电安装平台船及其配套专用设备,直接服务于国家“双碳”目标下快速发展的海上风电产业。
法院全面审查了复杂多元担保体系的有效性及关联性,精准确认了融资租赁交易中构筑的立体化风险缓释结构的合法性与可执行性,通过司法实践确认了海上风电关键设备融资租赁及多元化担保的法律可行性,显著提升了产业的融资可获得性与安全性,为行业提供了可广泛借鉴的风险控制方案。
而合议庭通过主持调解,促成了债务结构化、分批次清偿方案,后续履行与财产保全解除同步进行,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化减少对产业运行的负面影响,避免了耗时较长的诉讼程序可能导致的资产闲置或企业“猝死”。
上海依海而生、因海而兴,城市发展具有鲜明的海洋底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强调,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更加注重创新驱动,更加注重高效协同,更加注重产业更新,更加注重人海和谐,更加注重合作共赢。
近年来,对标现代海洋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上海海事法院主动回应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为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的司法助力。
2025年,上海海事法院制定并发布了《上海海事法院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更加注重”要求,提出要依法支持海洋科技自主创新、依法支持海洋产业系统发展、依法支持海洋经济绿色智能转型、依法推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积极营造协同共进的海洋经济发展环境。
“海事审判要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把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维护航运市场有序运行、保护海洋经济主体权益作为司法服务的重点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提高海事司法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上海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彤表示。
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
记者:张巧雨|通讯员:黄丹 姜圣芃
新媒体编辑:张馨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