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龙先生在贵阳市王家桥附近的路边停车后,缴费单上的一条“温馨提示”让他有些疑惑。这条提示的内容是“争议由遵义仲裁委管辖”。
龙先生:
平常我们都不太注意,它是一张长单子,后面有些免责声明。最后一条特别怪,就说这个停车费产生争议了,是由遵义管辖。
龙先生提供的停车缴费单上,清晰标注着:“争议由遵义仲裁委管辖,如有异议请在5天内电话0851-83626122,否则视为同意”。这样的约定,让龙先生难以理解。
龙先生:
如果是北京公司来承包,那我要跑到北京去去维权吗?
龙先生表示,他对这里的停车服务是满意的,但如果产生争议的话,也就是几块钱、几十块钱的小额纠纷。若为了这点事专门跑到遵义去申请仲裁,不仅耗时费力,维权成本甚至可能超过争议金额,他对此有些不理解。
从贵阳市尚雅路的停车公示牌上记者了解到,这段路的收费主体是贵阳停无忧物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随后,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公司客服部负责人赵先生。
贵阳停无忧物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部负责人 赵先生:
之前我们是委托过遵义仲裁委,对欠费较大的车主后期的争议进行判定。这件事,车主不需要担心,只要他规范停车缴费,后期没有这一块的担忧。
赵先生介绍,截至目前,尚未出现过贵阳市民到遵义去申请仲裁的情况。即便双方后续产生争议,也无需车主专程前往遵义。
贵阳停无忧物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部负责人 赵先生:
现在我们双方也没合作了,近期我们会把这些文字性的东西删掉。
停车管理方单方约定的条款
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记者也就此咨询了律师
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 律师 张宏伟:
停车管理方是单方制定的这样的一个条款,从法律上来讲丧失了自愿的基础,也没有双方的磋商协商一致的这样的过程。所以从这个条款上来讲,我们认为这个条款它是不成立或者说不生效的。
记者丨鲍勇 周虎国 实习丨喻馨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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