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宣判。1月9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对被告人廖某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为何对被告人廖某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日,法院发布了判后答疑。根据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本案中,廖某宇无视交通安全管理法规,于节假日晚高峰期间,在限速40km/h的城市主干道上持续加速至128.96km/h,其严重超速驾驶行为造成三人死亡的特别严重后果,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廖某宇的犯罪心态系间接故意,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有别于蓄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故意犯罪,且具有自首情节,故根据廖某宇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韦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