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热议的“辉县市孙石窑村智力残疾村民被顶包成村支书”事件,经新乡市联合调查整顿组核实基本属实。2024年6月,时任村支书帖托为躲避法院限高措施,串通时任镇长高官、法院执行局局长等人,伪造虚假任命文件,将智力二级残疾、非中共党员的村民郭黑虎“任命”为村支书,导致郭黑虎被错误限高。目前11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追责,涉事单位被责令深刻检查,省高院已提审相关债务案,后续调查整顿仍在推进。 一、事件还原:为躲“限高”,一场荒唐的“顶包”闹剧 这事要从一笔欠款说起。2024年6月,辉县市南寨镇孙石窑村因为没完全履行法院的债务纠纷判决,法院准备对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法定代表人帖托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限高”意味着不能坐飞机、高铁,日常出行和生活都会受影响,帖托可不想受这约束,就赶紧找时任南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石红彪求助。按理说,作为镇长,石红彪该让帖托依法履行判决,可他却动了歪心思,转头就找到了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时任局长魏新涛,俩人一起商量怎么规避限高。 随后,石红彪安排镇党政办一级科员张大志,套用其他文件的文号,伪造了一份红头文件——内容是免去帖托的村支书职务,任命村里的郭黑虎为新的村支书。可谁能想到,被选中的郭黑虎不仅不是中共党员(村支书必须是党员),还是一名智力二级残疾的村民,连“10+10”都算不明白,根本没有履职能力。 更离谱的是,这份漏洞百出的虚假文件,被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承办人朱新昌未经核实就采信了。2024年7月11日,无辜的郭黑虎被依法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直到7月23日法院发现文件失实,才解除了这一措施。 事件曝光后,2025年12月16日晚,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裴峰和法官朱新昌带着方便面、食用油、牛奶等慰问品,上门向郭黑虎诚恳道歉,郭黑虎接受了道歉,但涉事的镇长、原村支书等关键人物却始终没露面。 二、法律解读:这场闹剧触碰了哪些法律红线? 可能有网友觉得“不就是伪造个文件、顶个名吗?”,但其实这事远比想象中严重,多名责任人的行为已经触碰了法律和纪律的多重红线: 1.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嫌疑: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帖托、石红彪等人串通伪造镇党委的村支书任命文件,这份文件属于国家机关公文,其行为已涉嫌该罪名。2. 涉嫌虚假诉讼罪:最高法、最高检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应付执行,属于“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 。帖托等人伪造文件的目的是规避法院执行,干扰了正常司法秩序,侵害了郭黑虎的合法权益,符合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3. 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石红彪作为镇长、魏新涛作为法院执行局局长,身为公职人员却滥用职权,帮助他人规避法律责任;法官朱新昌未核实文件真实性就作出执行措施,属于玩忽职守。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类行为必须受到严肃追责,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4. 违反基层党组织选举任用规定:村党支部书记的任命有严格的组织程序,必须是中共党员且具备履职能力,郭黑虎既非党员又有智力残疾,完全不符合任职条件,相关人员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严肃性。
三、警示意义:11人被追责,这些教训必须记牢 事件曝光后,新乡市委、市政府迅速成立联合调查整顿组,最终对11名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处理结果堪称严厉: - 时任南寨镇镇长石红彪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时任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局长魏新涛被党内严重警告,免去相关职务;- 原村支书帖托被留党察看二年;- 法官朱新昌等其他8名相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诫勉处理等处分;- 辉县市委、市政府等三个单位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除此之外,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提审孙石窑村债务纠纷案,审计部门正在审计该村财务,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部门还在深入调查相关线索,新乡市委也向村里派出了整顿工作组,彻底解决突出问题。 这个案例给所有公职人员和普通民众都上了深刻一课: - 公职人员必须敬畏法律、坚守底线,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不是用来规避责任、谋取私利的,任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司法公正不容践踏,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应严格核实证据,杜绝虚假文件蒙混过关,维护司法公信力;- 普通民众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哪怕是智力残疾人士,也不能被随意当作“工具人”侵害,一旦权益受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结论:11人被追责大快人心,但这些疑问仍需解答? 一场为了躲避限高的荒唐闹剧,最终以11人被追责收场,看似大快人心,但网友们的讨论却没停止: 有人说“处罚太轻了,涉嫌刑事犯罪怎么只给了党纪政务处分?”,也有人觉得“问责及时到位,彰显了法治权威”,还有人关心“郭黑虎的权益是否得到了全面赔偿?后续还有没有更深层的问题被挖出?” 其实,这起事件的核心不是“顶包”本身,而是少数公职人员对法律的漠视、对权力的滥用。如果公职人员都能坚守底线、依法办事,这样的荒唐事根本不会发生。 你觉得对这些责任人的处罚合理吗?伪造文件规避执行该不该追究刑事责任?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来源:新乡市“孙石窑村顶包案”联合调查整顿组通报、澎湃新闻、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