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山阳县马某某2025年11月8日失联后,家属跨省寻找近一个月,最终在潼关县一处封存矿洞内发现其遗体。经调查,马某某系违规盗采黄金时,在密闭矿洞内点燃木炭吸附黄金,导致一氧化碳中毒身亡。涉事的4名同伙已被刑事拘留,马某某因死亡不予追究刑责。家属提出按矿山工亡标准赔偿,雇佣方拒绝,双方僵持不下,相关部门已介入协调。 一、失联近一月,矿洞深处寻得遗体 2025年11月8日,陕西山阳县的马某某突然和家人失去联系。儿子马某急得团团转,先是跑到父亲之前工作过的河南某地找人,可父亲的朋友说马某某没在那儿,大概率是去矿山干活了所以联系不上。 十来天后没盼来任何消息,马某再次跨省寻找,还在当地报了警、贴了寻人启事,网上也发了不少寻人信息,可就是杳无音信。直到12月初,家人才想起马某某之前提过在潼关县西桐峪的矿场工作过,赶紧赶过去排查。 在一处废弃矿洞外,家属怀着忐忑的心情进入,往里走了大概30米,就看到马某某倒在地上,早已没了生命体征。“确定是我父亲后,我们立马退出来报了警。”马某说,父亲只是个打工的,平时就负责开水泵、柴油机之类的活儿,上头还有三四个老板,家人根本不知道他具体在矿洞里做什么。
二、真相惊人:密闭矿洞炼金,一氧化碳夺命 警方勘察现场和尸检后,给出的结果让家属震惊——马某某死于一氧化碳中毒,而且他根本不是正规上班,是在搞违法盗采! 原来这处矿洞早就被封存多年,2025年上半年,马某某和另外4人偷偷钻进矿洞,违规清洗矿渣提炼黄金。到了7月,其他4人都停手了,可马某某还想接着“淘金”,就单独一个人留在矿洞里继续作业。 懂行的都知道,“洗洞”炼金有个步骤是用木炭吸附溶解在水中的黄金,马某某就在密闭的矿洞里点燃了木炭。可密闭空间里烧炭有多危险?之前就有消防试验显示,密闭环境中30分钟一氧化碳浓度就能飙升到致命水平,人在里面待1-2小时就可能中毒身亡 。马某某没做任何防护,最终没能逃过一劫。 潼关县有关部门明确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违规盗采黄金案件,已经排除他杀,马某某自己也属于违法犯罪嫌疑人,只是因为已经身亡,才不再追究法律责任,而当初和他一起盗采的4名同伙,目前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三、法律解读:违法作业身亡,能算工亡吗? 现在最核心的争议就是赔偿问题:家属认为马某某是被老板叫来干活的,应该按矿山工亡标准赔偿;可雇佣方的代理人觉得金额太高,根本不接受,双方一直谈不拢。 这里必须给大家掰扯清楚法律关键点,避免以后有人踩坑: 1. 盗采本身就是重罪:根据《矿产资源法》,任何单位和个人没取得采矿权就开采矿产资源,都属于违法行为,不仅要没收工具和违法所得,还得处巨额罚款;情节严重的会构成非法采矿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马某某他们在封存矿洞盗采黄金,已经触犯了刑法。2. 工亡认定根本不成立:工亡的前提是“合法劳动关系”和“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公伤亡”。马某某是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时身亡的,这种行为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自然不能按工亡标准索赔。3. 赔偿责任怎么分? 参考《民法典》相关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损,要按双方过错分担责任 。一方面,雇佣马某某参与盗采的老板,明知盗采违法还组织作业,没提供任何安全保障,肯定要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面,马某某作为成年人,明知矿洞危险、盗采违法,还单独冒险作业,自己也有不小过错,这会影响最终的赔偿金额。4. 同伙为啥被刑拘? 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明确,参与非法采矿的,只要达到“情节严重”(比如矿产品价值10万元以上)就构成犯罪,除了单纯领普通工资的劳务人员,大多要被追究刑责 。这4名同伙之前和马某某一起盗采,已经涉嫌非法采矿罪,被刑拘一点不冤。 结论:贪念背后的悲剧,谁该买单? 一条人命没了,留下的不仅是家属的悲痛,还有扯不清的赔偿纠纷。有人说“老板叫去干活的,就得负责到底”,也有人说“明知违法还去,纯属自找的”,还有人觉得“非法采矿产业链该彻底严查”。 马某某的悲剧其实早有预警——密闭空间烧炭的致命风险、废弃矿洞的安全隐患、非法盗采的法律后果,每一条都足以让人望而却步,可贪念还是让他迈出了危险的一步。而那些组织盗采的老板,为了利益漠视法律和生命,最终也得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你觉得家属的索赔合理吗?非法采矿导致的伤亡,责任该怎么划分?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