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萍乡市出台《萍乡市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是萍乡市首部专门聚焦企业科技创新促进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共二十四条,系统规定了政府职责、创新奖励、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平台建设、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创新要素保障以及创新环境优化等方面内容,着力破解企业在研发投入、平台建设、成果转化、人才引育、融资支持等方面的现实难题。
《条例》结合萍乡市产业特色与创新需求,在制度设计上呈现三大亮点与特色:精准聚焦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推行科技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让企业便捷享受政策红利;紧扣产业特色布局,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支持工业陶瓷(电瓷)、烟花鞭炮等传统产业技改升级,培育新材料、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布局增材制造、新型储能等未来产业,推动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健全创新要素保障机制,在资金、成果转化、人才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支持措施,并鼓励开展跨区域协同创新,借力外部资源提升本地创新能力。
接下来,萍乡市将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核心工作任务,牵头构建政策落地体系,强化创新全链条服务,大力加强跟踪问效和引导宣传,让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创新一线。 (全媒体记者陈记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