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30日,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其控股子公司泗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
公告显示,泗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作为被告,收到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起的民事起诉状,涉案金额为3457.89万元。
原被告于2018年5月21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将位于泗阳县洪泽湖中路56号的泗阳星雨华府一期二标8、16号楼总承包工程发包给原告施工,后双方陆续签订了5份补充协议,现就尚未支付的工程款提起诉讼。
原告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3457.89万元,并支付逾期工程款的利息,同时请求确认其对泗阳星雨华府一期二标8、16号楼总承包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以及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和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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